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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退費指引
發布時間:2022-04-26 14:30:35 瀏覽次數: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退費指引
預交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的當事人,裁判文書確定可退費的,請提交下列材料(按順序整理),至本院訴訟服務大廳辦理退費手續∶
1、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費退付審核意見書(原件二份)(請先聯系一審法官助理,確定領取時間);
2、訴訟費用追繳移送表(原件一份)(請先聯系一審法官助理,確定領取時間,裁判結果為被告不承擔訴訟費的或被告已繳納訴訟費的案件無需領取);
3、退費申請書(原件一份)(必須有原告簽章);
4、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裁判結果為被告承擔訴訟費的需提供被告主體信息一份);
5、授權委托書(權限需包括代為辦理退費事宜);(原件一份)
6、受托人的身份證或律師執業證;(復印件一份)
7、一、二審裁判文書;(復印件一份)(裁判結果為被告承擔訴訟費的需提交復印件二份)
8、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復印件一份)(如為移送至南山法院的案件請提交原件)
請核對憑證案號、金額、繳款人是否與判決書一致。
注意∶
1、原告為兩人以上(包含兩人),請另提交委托收款函(原件一份);非收款原告委托另一原告收款,注明案號及金額并簽字或蓋章;
2、移送至南山法院的案件請提交移送裁定書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