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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區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措施
龍崗區支持市場主體紓困穩定經濟增長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作部署,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促進經濟穩定向好,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租金減免措施
1.承租轄區內區屬國有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權屬房屋的制造業小微企業、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3個月租金、再減半收取3個月租金,其他企業免除1個月租金。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辦理方式:免申即享或申請即享,責任單位:區國資局、區財政局)
2.鼓勵非國有物業業主(包括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個人業主等)或者物業運營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對租戶適度減免房屋租金,適度延遲經營困難租戶的交租日期;區屬國有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作為物業運營機構的,按照物業業主租金減免情況,減免租戶對應月份同等比例的租金。
(責任單位:區國資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3.鼓勵非國有物業業主(包括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個人業主等)或者物業運營機構,對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承租其在轄區封控區和管控區(含參照管控區管理的區域)范圍內物業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給予租金減免,對上述業主或物業運營機構按實際減免租金額的50%給予補貼,補貼時段累計不超過1個月,單個業主或物業運營機構補貼最高100萬元。
(辦理方式:申報即享,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國資局)
二、促進消費措施
4.在龍崗區依法依規經營的餐飲門店,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實際經營地曾被納入封控區、管控區(含參照管控區管理的區域)范圍內,經所在街道辦核實后,給予每家門店1萬元補貼。
(辦理方式:免申即享,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街道)
5.對于主動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業運作,并在條件具備時恢復經營的體育場所、電影院、酒店賓館、旅游景區、旅行社、娛樂場所分檔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最高60萬元。
(辦理方式:申報即享,責任單位: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6.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通過在龍崗區注冊納統的限額以上汽車經銷企業購買10萬元(含)至30萬元(不含)小汽車(不包括二手車)的個人消費者,可領取5000元/臺的數字人民幣,購買30萬元以上(含)小汽車(不包括二手車)的個人消費者,可領取10000元/臺的數字人民幣。數字人民幣總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先到先得,發完即止。
(辦理方式:申報即享,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7.面向市民群眾發放總額為2000萬元的消費券,并在龍崗區內商家使用。
(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金融支持措施
8.龍崗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不含金融、類金融和房地產行業)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新增貸款(展期視同新增),按3個月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支持,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
(辦理方式:免申即享,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9.鼓勵金融機構豐富信用產品,擴大“信易貸”服務范圍并加大向轄區中小企業傾斜力度,力爭全年發放純信用貸款不少于4億元。
(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
四、建設項目補貼措施
10.對轄區內在2022年3月12日前已開工但受疫情影響按政府要求采取停工措施的市、區在監的建設工程(不含小散工程),按到崗工人數核算,單個工地(或者標段)給予建筑業企業最高10萬元補貼。
(辦理方式:申報即享,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建設局、區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龍崗管理局)
五、防疫服務支持措施
11.鼓勵企業采購自用新型疫情防控物資,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轄區“四上”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采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防疫醫療設備以及智能測溫、數字化信息采集、無人車等數字防疫設備總金額在2萬元以上(含)的,按其采購金額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20萬元。
(辦理方式:申報即享,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12.用好用足企業訴求服務機制,通過深i企“龍崗專區”,收集企業訴求,協調解決企業問題,提供政策解讀等服務。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對企業受疫情防控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提供線上咨詢服務,開展應急公共法律服務。
(責任單位:區投資推廣和企業服務中心、區司法局)
本政策由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及各措施責任部門負責解釋。各責任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避免重復補貼,對于虛報瞞報材料獲取補貼等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國家、廣東省、深圳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我區全面貫徹落實,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以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本措施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